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肯定进展,也质疑职责落实
委员会肯定2022—2030年国家行动计划和新的无障碍立法,同时批评联邦与州级政策不同、州政府对公约重视不足。其核心观点是,公约适用于联邦国家所有地区,国内权限划分不能成为不履行条约的理由。因此,审议把全国承诺与州级行政决策联系起来,并未将一份联邦计划的存在视为履约的充分证明。 [1][2]
住房与支持必须结合
建议要求与残疾人组织共同制定全面战略,包含可检验的目标、期限和资金安排。结束机构化生活需要与无障碍住房,以及足够的个人、技术和经济支持相配合。委员会还敦促各州参加个人助理协调试点。这种结合十分重要:仅仅离开机构,并不会自动产生选择住在哪里、与谁同住的自由。住房和必要支持必须同时具备,独立生活才是可行选择。 [1]
自我倡导者要求重新分配资金
2023年9月11日,在联合新闻发布会上,Selbstbestimmt Leben Österreich的Bernadette Feuerstein主张,把资金从机构转向个人化社区支持,包括个人助理服务。Behindertenrat、奥地利监察专员机构、残疾人权利监察专员以及独立监测委员会代表也出席。相关发言把联合国程序与国内预算、服务和问责争论连接起来。Feuerstein表达的是自我倡导运动对落实的要求,并非宣布政府已同意调整资金。 [3][4]
公共决策的有日期参照
委员会在结论性意见中特别强调独立生活和教育需要紧急关注。文件可用来审视后来的住房、助理服务和学校决策。时间顺序明确:8月进行对话,9月4日通过建议,正式文件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。这是条约机构在国别审议后提出的建议,不是国内法院判决,也不是自动给予个人资金。其实际作用取决于政府把义务转化为法律、预算和服务。 [1][2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