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项具体福利引发争议

苏成旭于2020年2月被登记为受抚养家属。公团后来撤销登记,称此前登记有误,并要求他按另一保险类别缴纳保费。这对伴侣曾在2019年举行婚礼。因此,行政争议涉及关系受到区别对待的一项具体后果:一方能否通过另一方获得受抚养家属保障。国际特赦组织的报道记录,他于2022年1月首次败诉,随后在2023年2月向高等法院上诉成功。 [2][1]

平等原则同样适用于行政惯例

最高法院公布的摘要解释,宪法上的平等原则既适用于正式规则,也适用于既定行政惯例。法院认定被争议的公团措施违法,同时援引程序要求和平等原则。这关系到行政机构已将福利给予某些未依法登记结婚伴侣的情况。争议在于,有何理由将情况相当的同性伴侣排除在这种惯例之外。裁决针对健康保险受抚养家属资格;它本身没有引入同性婚姻,也没有解决家庭法的所有领域。 [1][3]

权利组织提出平等待遇论据

判决前,人权观察提交了法庭之友意见书,并于2024年5月17日公布。它认为,受抚养家属福利的不平等获取违反人权保障,并使同性伴侣处于更不稳定的境地。国际特赦组织也于2024年2月提交意见书,讨论平等与社会福利。这些介入为法院提供了来自诉讼当事人以外的论据。两组织关于伴侣关系承认的更广泛主张,应理解为倡议立场,并与法官裁定的较窄法律问题分别看待。 [3][4]

裁决引出更广泛改革诉求

判决当天,国际特赦组织研究员Boram Jang欢迎这一结果,并呼吁实现婚姻平等及制定全面反歧视法。回应将医保胜诉置于争取承认与保护的更广泛行动中,也强调了同性伴侣为了取得其他伴侣可享的福利而需经历多年诉讼。这个有明确日期的裁决为歧视性的保险管理划定了一条重要界线。婚姻、继承或其他家庭权利的问题仍与本案分开,不能认为已随判决自动解决。 [2][1]